網路霸凌與一般霸凌最大的不同,在於網路使用的特性。所有行為的發生地
都是在網路上,所使用的捉弄手段與現實世界也不同(真實世界的狀況可參考電
影《聲之形》,以及先前的讀後感: 淺談《聲之形》中的霸凌與特殊教育 )
。網路上所使用的是關於網際網路所延伸出來的方法,如電子郵件、訊息、貼圖、
貼文、貼影片、社交軟體(FB、Line、Wechat)等等,再運用惡意手段,將人肉
搜索出來的個人資料,反覆、強烈的散布於各種訊息交換場域。因為是網路的關
係,一散播出去,就是全世界都知道了,怎麼刪都刪不掉。惡毒的言論、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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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婚姻平權的論戰之中,其中有一群家長抱持著「子女教育,家長決
定」的概念,他們覺得應當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小孩要受什麼樣的教育。當然,他
們目前關切的重點在於性教育議題,只要學校沒有教,子女就不會學。殊不知自
己的小孩可能已經透過各種媒體(如電視、電影、網路、雜誌、音樂)學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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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立法院訂定了兒童青少年持續使用3C產品不得超過「合理時間」之法
案,此一立法引起了各界諸多反響,個人也曾針對兩歲以下的幼兒為文討論(請
見:禁止兩歲以下幼兒使用3C產品?)但新聞熱潮過了之後,也較少人持續關
注此一議題。這是台灣目前的現況,我們關注的熱度隨著新聞炒作而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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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
訂兒少持續使用3C產品不得超過「合理時間」,若情節嚴重者,可處父母、監護
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一萬元至五萬元不等之罰鍰。而合理使用時間到
底為何?目前國健署是建議兩歲以下禁用,兩歲以上的「合理時間」為一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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