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關於廢不廢死這個吵得沸沸揚揚的議題,到最後當然是沒有實質的進

展。現在也因為媒體選擇性報導的關係,陷入一片沈寂之中。以心理病理學的觀

點而言,這些人不會因為死刑的存在,就減低他們瘋狂*。即使國家用死刑來定罪,

在未來並不會造成任何警示效果。所以這群人的需要,是醫療,而非酷刑或極刑。

目前較先進的國家所採取的做法是,這些人只適合終生監禁,不適合在一般

社會中生活。


  關於廢死的議題,很多人都推薦《殺戮的艱難》一書。但我實際看完之後,

卻發現有很多地方值得商榷,這本書有點被過譽了。這樣的書個人認為不太適合

被當成推薦讀物般閱讀,裡面的存在很多作者個人的偏見,值得一一討論。當然

這是她個人的立場,她要這樣看待台灣這個社會,我們也無力阻止,這是她的言

論自由,我們也不加以干涉。


  此書有一個潛藏在作者內心的核心概念,反覆不斷地出現。這樣的觀點是很

隱微的,但是一而再地被論述。作者很簡易的推行一個概念,認為男人=父權=

暴力=死刑。所以只要反對了死刑,就可以順便反對暴力,甚至推翻父權。這樣

簡易的概念,反而會讓廢死這個議題陷入進退兩難境地。因為以上她所反對的東

西,都有層次上的差別,也就是死刑並不等同於暴力,根除地掉死刑,並無法根

除掉暴力。這樣的二元推論方式,很容易陷入非黑極白,也無法有深刻的討論。

這是此書最大的問題所在。




  另外,本書關於〈行動〉這個章節,裡面多處直接引用死刑犯人的信件。因

為整本書並未說明這個問題,所以我們不知道這件事情有沒有經過個案的同意。

難道不用死刑犯的同意,這些信件就直接可以曝光嗎?這裡所牽涉到的是憲法的

基本問題,也就是秘密通訊的自由。你不能說這個國家機器有問題,對於憲法基

本人權的保護棄如敝屣。但是作者本身的作法,卻也在違反憲法。這樣如何質疑

別人呢?這就是台灣整個人權教育很貧弱的地方。一直大聲嚷嚷對方是錯的,以

為大聲就是對的,但是對於自己有問題的作法卻隻字未提。這樣如何做出合適的

公民討論呢?


  再者,此書要當成廢死的教材的話,仍有很多疑慮。一為鍾德樹的釋憲案件,

第三次被廢死聯盟誤送了舊版本。這是我覺得很難理解的事,假如釋憲案件是茲

事體大的事,需要小心翼翼處理的話,怎麼會被誤送了舊版本?大家也很想知道

的是,那正確的版本是什麼?也許作者只是廢死聯盟的一員,並不需要幫廢死聯

盟做任何澄清。但假如這件事有程序上的瑕疵,就應該好好面對。任何一件法律

案件,都需要程序正義,死刑案件當然也不例外。另一為此書直接引用了很多法

條編號,如刑法127條、刑事訴訟法456、457……等等,但對於法條的討論,

卻只是斷章取義,只把有問題的地方提出來討論。但問題是,一般人根本連完整

的法條內容都不知道,到底要怎麼討論下去呢?(也許應該在附註中將這些法條

全部收錄較佳,這樣一般民眾才有可能有一個基礎上的理解。)


  另外,作者自己陳述了一件烏龍的事,個人認為根本不應該發生。她為了去

高雄監獄探視死刑犯,行前工作居然是用google去查這個人有沒有其他犯罪資

料。這種的作法,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了。假如連網站資訊是最不可靠的這件

事都不知道,那如何做出合宜的判斷?當然最後的結果就是自己出糗了,拿A

犯罪的資料,莫名奇妙的冠在死刑犯身上。這不只是張冠李戴而已,此人若非無

知,就是對事實性知識有一種獨有的見解,但是這樣的見解是不堪檢驗的。說到

這裡,也順便提提書中的小錯誤,書中101頁的地方,把河的左岸、右岸寫錯了。

本來以為是誤植,但作者反覆提到這樣的比喻兩次,兩次都講錯了,代表不是誤

植,而是根本認識不清(她是這樣寫的:「鄧武功犯案的屏東縣九如鄉,與現在

繫獄的燕巢,只隔著高屏溪。他在右岸殺了人,如今關在左岸……」)。河的左岸、

右岸是以流向來判斷的,所以高屏溪的左岸是屏東地區才對。連這種很簡單的基

礎知識都搞不清楚的話,你說要論述什麼更高深的學識、學說,說服力其實是很

低的。


  最後,我們都知道終極的目標是要廢死的,因為這所關乎是最基本的人權。

人就是生下來就可以活著,直到終老的那一刻。廢死並非時尚,也非前衛,更非

先進。若因為這樣的理由而加入廢死,這樣的廢死是很悲哀的。假如終極目標尚

不可達成,那階段性目標到底為何?這是廢死聯盟或有志於此者最需要深切考慮

的一件事。

  
附註:這個部分再寫清楚一些。目前在學術界對於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反社會人格違常)與psychopathy(精神病態者)仍未有一致性的看法。在DSM-Ⅳ中,暫時是將上述這一類的人都劃歸為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但有一些學者尚不認同此看法。這是精神醫學分類上的問題,學術上就是如此,很有少定論的!以米國的資料而言,重罪犯中,約有百分之75到80符合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之診斷;但只有15到25符合psychopathy之診斷。先前有一部很有名的電影《沈默的羔羊》(The Silence of the Lambs),就是在講述psychopathy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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